如何申请大病救助金
1、救助对象为农村五保户或者城市的三无人员。
2、救助对象需要是城乡低保户并且符合城乡低保的相关要求。
3、救助对象是供养的孤残儿童,需要有户口本以及其他材料证明。
4、因为患病而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这种情况需要提供相关人员的收入证明。
大病救助范围
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药性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
大病不予求助范围
1、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由他方承担医疗费用赔付责任;
2、吸毒、卖淫、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
3、医疗美容、保健性质理疗;
4、不能按照区县民政部门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大病救助报销比例
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2、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3、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4、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5、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6、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大病求助群体
1、低收入家庭中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众;
2、社会散居孤儿;.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
大病救助的申请核审批程序
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为:
1.首先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然后村(居)民委员对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和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3.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并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三天以上;
4.无异议之后,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的材料进行审核,然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6.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话,县(市、区)民政部门就会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发放,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